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学校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考生的外语水平由各培养单位直接根据材料审核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方式可为对考生的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四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等)、发表的外文文章等客观材料进行考察,也可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线上测试等。专项计划外语水平考察原则上与一般计划同步实施。同等学力政治加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
2.报名材料的接收时间顺延至2020年5月27日(以邮戳为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纸质报名材料的提交。各培养单位报名材料的接收地址见《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2020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勿将报名材料直接寄送到研究生院。
3.现场确认和综合考核环节由培养单位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启动。各培养单位外语水平考察方式及要求、现场确认、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要求由培养单位在本单位2020年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中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培养单位通知。
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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